從十月開始,我一直處在高壓狀態。這段時間連續接了兩家大型企業的策略規劃與共識工作坊,今天早上則是統一集團董事的公司治理進修課程。

這幾場高階會議做下來,我發現大家都在處理同一個問題:綜效(Synergy)。

綜效是一件很玄的事。今天在統一集團這場三個小時的分享,算是我把這陣子在企業現場看到的難題,還有過去累積的研究證據,做了一次完整的整理。

雖然今天的講題叫做《從百年企業看快成長公司》,但面對明年即將邁入六十週年的統一集團,我真正想跟各位董事與高階主管討論的核心問題只有一個:綜效真的是存在的東西嗎?當集團規模做大之後,母公司到底能不能讓旗下的每一個事業變得更好?

綜效真的存在嗎?換個量尺,結論可能完全相反

在管理學界,過去三十年關於綜效與多角化(Diversification)的研究多如牛毛。但是老實講,我們到現在也很難給出一個標準答案,告訴企業照著哪一套公式做就一定會有綜效。因為根據不同的統計口徑、取樣範圍跟分析單位(Unit of Analysis),算出來的結果落差非常大。

先看最直接的資本市場反應。學者兼顧問 Mark Sirower 與 Jeff Weirens 在 2022 年出版的《The Synergy Solution》書中(及其發表於《Institutional Investor》的專文),追蹤了 1995 到 2018 年間共 1,267 件大型併購案。Sirower(1997)對綜效的定義很嚴格,必須是兩家公司合在一起之後,創造出超出市場原本預期兩家公司各自獨立能做到的績效;光買到一家好公司,不代表就有綜效。

他們的大樣本統計顯示,併購宣布期間市場正面看待的交易,宣布期間股價平均上漲 7.7%,交易後一年相對同業的股東報酬平均為 +8.4%,且有 57% 維持正報酬(其中宣布時與一年後四個季度一路維持正面的交易,第一年相對同業股東報酬達 +32.7%);反觀宣布期間市場反應負面的交易(書中統計約占 60%),宣布期間股價平均下跌 7.8%,一年後相對同業的股東報酬平均為 -9.1%,且有 65% 在一年後依然是負報酬(一路負面的交易第一年相對同業股東報酬為 -26.7%)。雖然學術界對於宣布期股價反應究竟是反映交易價值、還是投資人重估收購方本身體質仍有討論,但這組數據至少提醒經營團隊:收購溢價買的是市場還沒預期到的改善,如果在宣布時說不清楚綜效從哪裡來,投資人通常不會先買單。

再看多角化這件事。早年財務學者 Berger 與 Ofek(1995)用美國上市公司財報的事業分部(Business Segment)資料(1986–1991 年)計算,發現多角化公司的價值比專注單一產業的同業低了 13% 到 15%,這就是常聽到的多角化折價(Diversification Discount)。但是後來學者 Belén Villalonga(2004)針對 1989 到 1996 年間的 12,708 個公司年樣本,換了一把量尺:同一批公司用上市公司財報分部資料算,超額價值的對數比值是 -0.18(折價);但改用美國普查局更細緻的據點層級(Establishment-level)資料去算,因為避開了財報分部常把不同業務混在一起的雜訊,結果反而變成 +0.28(溢價)。此外,Campa 與 Kedia(2002)的研究也指出,選擇多角化的公司往往本業體質原本就較弱,折價不全是多角化造成的。

我在課堂上常拿日本山葉(Yamaha)的歷史跟學生聊多角化是怎麼長出來的。山葉的起點是 1887 年創辦人山葉寅楠修理一台風琴,之後開始自製風琴,並在 1900 年跨入鋼琴製造。1920 年代起,山葉運用木材加工技術跨入飛機螺旋槳製造,並在二戰期間擴大軍需生產;戰後則利用戰時留下的金屬加工設備轉做機車,1955 年推出 YA-1 機車,同年把機車部門分立為獨立的「山葉發動機(Yamaha Motor)」。此後,山葉發動機從引擎延伸到船外機,又因造船接觸玻璃纖維(FRP)技術而跨入游泳池,1990 年代末起還投入微藻生技;至於留在樂器本業的「山葉株式會社(Yamaha Corporation)」,則從電子琴音源晶片一路發展出 VOCALOID 歌聲合成引擎(後來 Crypton Future Media 用這套技術推出了虛擬歌手初音未來),另外也從 1960 年代起將玻璃纖維技術應用在住宅設備事業(系統廚具與整體衛浴)。

演講現場為了讓大家有感覺,我把這段橫跨鋼琴、機車、浴缸、泳池到生技的故事講得比較戲劇化,現場也補了一句「當然故事沒有那麼戲劇化」。若把背後的企業邊界攤開來看,機車與船艇那條線早在 1955 年就已經是獨立公司了;而留在樂器母公司旗下的住宅設備子公司(Yamaha Livingtec),後來因為日本新屋開工減少加上價格競爭,營收從 2007 會計年度的 465.7 億日圓降到 2010 會計年度的 369.4 億日圓,公司評估在以音樂為核心的集團裡,難以取得中長期擴張所需的經營自由度,因此在 2010 年 3 月將 85.1% 股權以 12.76 億日圓賣給日本產業夥伴(JIP)管理的基金,該事業在 2013 年由經營團隊聯合住友林業、DENSO 與銀行系創投等買回全部股份,並於同年 10 月改名為 TOCLAS。這說明了:順著既有技術一步步延伸出來的業務,就算起點有淵源,長大之後還是得面對事業邊界與誰來擁有的問題。

這也是為什麼我很認同策略學者 Roger Martin 在 2016 年《哈佛商業評論》文章〈M&A: The One Thing You Need to Get Right〉裡談的觀點:談併購與多角化,不該先問自己能從標的身上拿走什麼,而要先問母公司能給這個事業什麼。有些事業的營運模式(Operating Model)天生就不同,硬綁在一起,問題反而更大。

便當成本:那些不會出現在財報上的協調成本

很多企業在推集團共享中心(Shared Services)或後台集中時,帳面上的數字都很好看。採購集中了、IT 合併了、客服收攏了,共享中心報告上寫著一年幫集團省下一大筆錢。但是,為了省這筆錢所衍生出來的新代價,卻散落在各個使用單位、總部會議室跟顧客身上,不會同時呈現在同一張財務報表裡。

我在演講裡常建議企業去算兩筆帳:一個是「便當成本」(每週為了跨部門協調會議訂了多少便當),另一個是「公文旅行時間」(一件決定送出去,要走一兩個禮拜才能回來)。

在顧問研究裡,貝恩策略顧問公司(Bain & Company)的 Michael Mankins 與 Eric Garton(2017,《Time, Talent, Energy》)對 25 家全球企業做組織稽核並調查 300 多位高階主管後發現,組織內耗(Organizational Drag)平均會吃掉一般企業 21% 的生產力(生產力指數從起點 100 降到 79);Mankins、Brahm 與 Caimi(2014,〈Your Scarcest Resource〉,《哈佛商業評論》)則紀錄了一家大型企業為了準備每週一次的高階主管會議,全公司每年耗用的工時就高達 30 萬個小時。此外,麥肯錫(2004)針對 160 件併購案的調查也顯示,有七成案件達不到預期的營收綜效,且合併後平均會流失 2% 到 5% 的顧客(部分案件甚至超過 30%)。

這種組織內部的行政摩擦,很像經濟學在談制度成本時常舉的巴西稅務例子:根據過去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已於 2021 年停刊)的估算,一家標準化企業在巴西一年應付報稅與合規的合計時數曾高達 1,500 到 2,600 個小時,若以每天八小時計算,約相當於 190 到 325 個工作天。集團內部若把決策權過度收回中央,第一線門市改個排程、調個價格、處理一筆退費都要層層簽核,現場等待與重工的時間、跨部門開會吃掉的工時與便當,全都是看不見的負綜效(Dis-synergies)。

在講義裡,我引用 Kaplan 與 Anderson(2004)的「時間導向作業成本法(TDABC)」,用一家虛構的連鎖健身集團共用客服與預約中心做示意:假設共享中心帳面省下 100 單位成本,但扣掉各據點改課與等待(-22)、例外處理(-14)、跨品牌協調工時(-18),以及會員客訴與流失(-10),最後集團的淨效果只剩下 36。把共享中心的節省與各單位新增的代價並排在同一張「兩欄帳」上,交由中立的財務或稽核單位去量,才看得到有沒有發生「成本轉嫁」。

整合必須回答的四個判斷問題:各國零售與食品集團的對照

既然集團架構是現實,在談整合與擴張時到底該怎麼拿捏?我整理了各國零售與食品集團的真實選擇,歸納出四個必須回答的判斷問題:

1. 決策權:新事業必須自己即時決定哪些事?

看綜效不能只看業態名稱相近,要看能力往哪個方向流、誰最懂現場顧客。日本 Seven & i 過去主張超市的生鮮能力可以幫助超商,但代理投票顧問 ISS 在 2023 年報告中認為,日本 7-Eleven(7-Eleven Japan)本身就是日本最大的食品事業,規模約為超市部門的三倍,很難說要靠超市來補強。2023 年 5 月股東會上,雖然維權股東 ValueAct(持股約 4.4%,主張分拆超商)提名的四位董事得票率都不到 35%,公司贏了股東會,但兩年後 Seven & i 還是走向對方主張的方向,在 2025 年出售超市與專門店集團予貝恩資本(Bain Capital,同年 9 月完成交割,計價約 8,147 億日圓,計價基準以公司公告為準),自己再回頭投入部分資金、保留少數股權。

這個案例背後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管理課題:所有的投資與整合,在事前都只是一個「假說」(例如假設超市跟超商可以共用物流與生鮮採購)。在企業策略會議裡常看到,大型集團因為緩衝空間大,一個事業擺了七、八年績效沒出來,當初做決定的人可能還在位置上,檢討時大家難免有所顧忌,於是繼續找理由留著它。其實定期檢視假說落空,重點在於記錄「學到了什麼(Lesson Learned)」——我們不是要檢討當初做決定的人,而是要梳理當初決策背後的假設邏輯為什麼沒有實現,這樣下一次投資新事業才會累積出判斷力。

在現場決策權上,Amazon 在 2017 年收購全食超市(Whole Foods)後讓它長期獨立運作,反觀自己從零打造的無人店 Amazon Go 與生鮮超市 Amazon Fresh 卻走得辛苦,到了 2026 年 1 月宣布關閉自建的 Go 與 Fresh 實體店,改用買來的 Whole Foods 擴店。相反地,英國 Tesco 在 2007 年進軍美國開設 Fresh & Easy,店型、商品與供應方式大多沿用英國做法,加上遇上 2008 年金融海嘯後的經濟衰退,新事業缺乏自己調整商品組合與店型的空間,2013 年宣布退出時衝擊稅後獲利約 12 億英鎊。而加拿大超商集團 Couche-Tard 則示範了分權與集中可以同時做:北美分成 18 個事業單位、歐洲分成 10 個,營運交給各地負責;品牌則從 2015 年起由總部統一,把各地招牌換成 Circle K。

這套邏輯放到數位轉型與 AI 導入也一樣。我在 EMBA 帶法國烈酒集團保樂力加(Pernod Ricard)的個案時,他們在總部設了一個中心,養了一百三十幾位來自世界各地的精英,開發出兩套 AI 工具:一套推薦業務拜訪路線,一套幫各國品牌經理配置廣告預算。業務端一開始也很排斥,覺得演算法不懂人情世故、看不出哪家餐廳老闆快倒帳;但只要少數業務照著跑業績真的提升,大家很快就會跟進。反倒是品牌經理對 AI 分配廣告預算反彈極大——因為總部要求先把使用系統預估增加的業績排進預算目標,一旦照著 AI 建議投放卻沒達標,最後扛責任的是品牌經理,還是總部的 AI?
所以決定集權或分權,可以用交易成本理論(Williamson;Masten 航太零組件研究)的兩個問題來定位:這件事是否只對這個新業態有專屬價值?是否必須當天在現場決定?兩項都高的留在現場,兩項都低的才交給集團。O'Reilly 與 Tushman(2004)針對 35 個突破性創新案的比較個案研究也顯示,讓新舊事業分開經營、只在高階團隊做資源整合的「雙元組織」,突破性專案的成功比例超過九成。

2. 成本:共享省下的成本是真的嗎?營運模式不同要分開算

2015 年卡夫與亨氏(Kraft Heinz)合併後強推零基預算,雖然省下成本,卻也砍掉了品牌投資,在 2019 年 2 月認列 154 億美元品牌減損。2025 年 9 月公司原本宣布要分拆成兩家,到了 2026 年 2 月新任執行長上任後又喊停分拆,認為現有體質還有救:與其為了分拆白花 3 億美元,不如拿 6 億美元回頭做行銷與研發。

同屬食品製造業,聯合利華(Unilever)在 2024 年宣布分拆冰品事業(Magnum Ice Cream Company 於 2025 年 12 月掛牌),公司公開說明的理由是冰品屬於「非常不同的營運模式」:需要冷凍供應鏈與專用冰櫃,通路結構、淡旺季與資本密集度都和常溫產品不同,共用營運方式的空間很小。

3. 擁有:和合作或少數持股相比,直接擁有能多帶來什麼?

觀察台灣大型集團過去三十年的發展軌跡,多數屬於「吸納型」,事業買進來之後很少再賣出去。但「最好的擁有者(Best Owner)」其實會隨著事業的下一步而改變。

統一集團與星巴克在 2017 年 7 月 27 日同一天公告的兩筆交易,就是很好的對照:星巴克以約 13 億美元買回華東合資事業的 50% 股權(約 1,300 家店),同時把台灣合資事業的 50% 股權以約 1.75 億美元賣給統一企業與統一超(約 410 家店)。到了 2025 年,星巴克又把中國零售業務 60% 股權賣給博裕資本(整體估值約 40 億美元,自己保留 40% 與品牌授權)。從品牌商的角度來看,持股高低反映的是這個市場在自身策略中的位置,可以調高也可以調低,而品牌授權則一直握在品牌商手上。

我在念博士班時研究百年企業飛利浦(Philips),也對「賣事業的紀律」印象深刻。飛利浦百年間從照明、音樂、半導體(1987 年台積電成立時,製程技術主體來自工研院超大型積體電路計畫,飛利浦則出資約 27.5% 並提供專利與技術支持)、小家電,一路收斂到健康科技(涵蓋醫療設備與個人健康護理)。他們在買新事業前,會先盤點家裡有哪些非核心事業該賣。當時我訪談飛利浦台灣團隊、被出售的被動元件部門以及接手的台灣企業,被出售部門的主管坦言他們其實很開心,因為飛利浦在出售前先把組織架構整理好,並替員工談妥幾年內福利與架構維持不變的條件;買方原本只打算買設備跟客戶,接手後發現體質完整,整合磨合期比預期短很多。

同樣地,寶僑(P&G)在 2000 到 2012 年間(Lafley & Martin, 2013,《Playing to Win》),要求每一層組織都要證明能靠五項跨事業共用能力(消費者理解、品牌建立、創新、通路推展、全球規模)替下一層多創造價值。說不出加值理由、或看到市場結構改變的,就算還在賺錢也會退出:例如 P&G 在 2009 年出售製藥事業、2012 年將品客洋芋片(Pringles)賣給 Kellogg(原於 2011 年宣布賣給 Diamond Foods,後交易破局),甚至連在包裝咖啡領先對手的 Folgers,也因為眼看 Starbucks、Nespresso 與 Keurig 已經拿下更大的咖啡市場,而在 2008 年主動出售。香港 DFI 零售集團在 2024 至 2025 年間陸續出售永輝超市持股及新加坡 Cold Storage 與 Giant 超市(2024 年超市占 DFI 營收約 35%,營業利益率僅 1.8%,低於 7-Eleven 超商的 4.3% 與藥妝的 8.6%),同樣是依各業態資本報酬率調整版圖的例子。

4. 摩擦:合作出現摩擦時,先調整什麼?

最熟悉你的夥伴,也可能在合約到期隔天變成對手。百事可樂(Pepsi)在泰國與經銷商 Sermsuk 合作近 60 年,提議收購未果後,2012 年 11 月獨家經銷合約到期隔天,Sermsuk 就推出自有品牌可樂 est;當時 Pepsi 雖已花 1.7 億美元蓋了裝瓶廠,但配銷網來不及建好,2013 年初市占率掉到第四(Horn, 2023)。

因此,不管是合資還是跨事業合作,決策角色表(例如 Bain 的 RAPID 架構:每個關鍵決策只能有一位拍板者 D)與拆夥方式最好在合作開始時就談好。一旦出現摩擦,依講義整理的五層順序「由淺到深」處理:先動可逆、可小範圍試行的「流程與介面」及「指標與資訊揭露」,最後才動牽動雙方利益的「人員權限」「控制權配置」與「股權結構」。

而當內部專家對一項新投資意見分歧時,Lafley 與 Martin(2013,《Playing to Win》)提供了一個很實用的方法:先別爭論「這個方案對不對」,改問「這個方案要成立,必須具備哪些必要條件?」,接著由最懷疑的人設計檢驗,並在看到結果之前先說清楚什麼證據能改變他的判斷,再從最沒把握的條件開始做最小可行的試行(MVP)。

綜效不必然發生,但在什麼條件下比較可能出現?

回答完四個問題,我們就能更清楚看到,綜效雖然不必然發生,但在三個條件下比較可能出現:

1. 採購與後台規模最實在,但要搭配相容的營運模式並回投前端

我在演講中特別強調,大部分看得到的綜效確實來自採購。例如英國 Tesco 在 2018 年以 37 億英鎊收購批發商 Booker,原定第三年達成的 2 億英鎊採購綜效,在 2020 年就提前一年達標(不過疫情期間餐飲批發業績衰退近六成、獨立小店批發成長約三成,也提醒我們客群結構對獲利的影響可能比採購規模更大)。又如荷蘭與比利時跨國超市集團 Ahold Delhaize 在 2016 年合併時,把 IT、自有品牌與非商品採購集中到後台,目標在 2019 年達成 7.5 億歐元綜效,並規劃將其中 2.5 億歐元再投回各品牌,這就與前述 Kraft Heinz 砍傷品牌投資的做法形成鮮明對照(但 Ahold Delhaize 在 2024 年 11 月發生資安事件同時波及多個品牌的線上購物與門市補貨,也說明後台集中會讓風險跟著集中)。

2. 母公司通過「變得更好」與適配矩陣檢驗

Michael Porter(1987)追蹤美國 33 家大企業在 1950 至 1986 年間的多角化紀錄發現,進入新產業的併購事後有過半被處分,進入全新領域的超過六成被處分,非相關併購更有 74% 被賣掉。當然,被處分不全然代表失敗(Kaplan 與 Weisbach 的研究便發現,被賣掉的收購案只有約三分之一是因為績效不佳);但用 Porter 提出的三項檢驗(產業有吸引力、進入成本不吃掉未來獲利、新舊事業結合能讓彼此變得更好)來看,企業最常跳過的是第三項。Goold、Campbell 與 Alexander(1994)的「適配矩陣」也指出,母公司必須既懂這門生意、又能幫上忙,才值得長期擁有;如果母公司看起來幫得上忙、其實不夠了解該事業,強行介入反而會落入「價值陷阱」。

3. 認清市場制度成熟度,把集團優勢轉向「資源再配置」

Khanna 與 Palepu(1997、2000)指出,在新興市場制度不成熟時,集團能替市場補上資金、人才與信用的制度缺口;Khanna 與 Rivkin(2001)分析包含台灣在內的 14 個新興市場也發現,「屬於哪個集團」對獲利的解釋力和「屬於哪個產業」差不多。但隨著市場制度成熟,光靠集團身分得到的好處會消退——例如 Lee、Peng 與 Lee(2008)對韓國 84 個集團的研究就發現,多角化溢價隨制度成熟而消失,最後變成折價。到了成熟市場,除了像 2007–2009 年金融海嘯期間各事業互相擔保借款的「保單價值」(Kuppuswamy & Villalonga, 2016)之外,集團留下來的優勢,主要來自資本調度、數據與人才培養這類單一公司做不到的能力。

從資源再配置到《曲棍球桿效應》台灣研究:為什麼多數企業搬不動預算?

集團總部最大的價值之一,是敢把資源從好事業搬到更好的事業,但實際數據卻呈現強烈的預算慣性。Hall、Lovallo 與 Musters(2012,《McKinsey Quarterly》)分析 1,616 家美國企業在 1990 至 2005 年間的資料發現,各事業單位今年與去年資本配置比例的相關係數高達 0.92,其中更有三分之一的事業單位高達 0.99;而資源再配置程度最高的三分之一公司,年化股東報酬比最低的三分之一相對高出約 30%。Shin 與 Stulz(1998)的研究同樣發現集團內部資金配置常缺乏效率;Scharfstein(1998)則把這種「機會好的事業單位投資不足、機會差的反而投資過多」的現象,稱為內部資本市場的「社會主義」。

Bradley、Hirt 與 Smit 在 2018 年出版的《Strategy Beyond the Hockey Stick》(中文版譯為《曲棍球桿效應》)也引述這項研究指出,各事業單位的年度預算有超過 90% 可由前一年的預算推估出來。在策略會議上,80% 的主管認為自家產品在競爭中與眾不同,但只有 8% 的顧客同意(引自 Dodd & Favaro, 2007)。許多主管每年重畫五年計畫線時都畫出漂亮的曲棍球桿曲線;但進到預算審查時卻砍掉短期投入,各單位分到的資源和去年幾乎一樣,結果隔年實績還是一條水平線,年年重畫就連成一整排「毛毛背(Hairy Back)」。

原書追蹤全球 2,393 家大型非金融企業(比較 2000–2004 與 2010–2014 的五年平均企業經濟利潤 EP)發現,經濟利潤高度集中在少數企業,處於中段(中間三個五分位)的公司,十年內進入前 20% 的機率只有 8%,78% 留在原地,而頂端前 20% 的公司也有 41% 會往下掉。

如果拿這套外部比較與資本機會成本的框架來看台灣企業,結果會是什麼?我們最近完成一份《台灣企業的成長,集中在何處?——〈曲棍球桿效應〉台灣上市櫃公司完整研究報告》(v1.0,採多 Agent 協作流程整理並經獨立程式核驗)。這份研究整理了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3 至 2025 年上市與上櫃「一般業可得公司」財報(以 2013 年權益為期初,計算 2014–2025 共 12 個結果年度的名目新台幣數據;因含合併報表與海外業務,樣本加總不等於台灣境內經濟總量或全市場完整母體)。

報告分三個層次檢驗台灣企業的表現,有幾個關鍵發現(同時也藉此更正我在演講現場口頭引述時過度簡化或有誤的地方):

1. 近期總額上升與多數公司的廣度改善並不同步,且長短視窗方向不同

在廣樣本中,我們計算扣除股權資金成本後的「股權剩餘所得(RI = 本期總淨利 − 假設股權資金成本 × 平均總權益)」。以 8% 股權資金成本為基準(另測試 6%、10%、12% 方向皆一致):

・看近期單年(2024 至 2025 年固定可比較的 1,924 家公司):RI 合計由 13,696.6 億元增至 15,951.5 億元;但若排除台積電,其餘 1,923 家的 RI 合計則由 5,095.1 億元降至 2,711.2 億元。在 1,924 家固定樣本中,正 RI 公司由 946 家減至 816 家,逐公司比較有 1,164 家(60.50%)RI 下降。而在 2025 年可用的 1,937 家公司中,8% 設定下有 825 家(42.59%)為正 RI,最高 20% 的 388 家占全部正 RI 總和的 98.49%,台積電一家占 55.20%。

・看十二年長期固定追蹤樣本(2014 至 2025 年均完整的 1,459 家公司):演講時我口頭說「2013 年到現在排除台積電整體在衰退」,這點需要更正——因為在報告中,若比較 2014–2018 與 2021–2025 兩個五年視窗,這 1,459 家公司的平均年度 RI 合計由 4,312.5 億元增至 14,789.2 億元;即便排除台積電,五年平均 RI 仍由 2,145.5 億元增至 6,765.1 億元(增加 4,619.6 億元),資本加權視窗 ROE 中位數也由 6.77% 微升至 7.11%(若看單年 ROE 中位數,2014 年為 7.61%,2021 年曾達 9.84%,2025 年則降至 5.00%)。

不過解讀長視窗的增加時,有兩點必須一併看:第一,經過對稱拆解,在主樣本 1,459 家增加的 10,476.7 億元中,權益規模變動項占 7,792.4 億元、ROE 變動項為 2,684.3 億元(且若改用 2014–2016 對 2023–2025 的三年視窗,ROE 變動項會轉為負值,顯示「報酬率改善貢獻多少」並非對期間穩健的單一數字);在排除台積電的 1,458 家中,增加的 4,619.6 億元同樣以權益規模變動項(3,631.6 億元)為主,ROE 變動項僅占 988.0 億元。第二,產業與景氣週期影響極大,例如航運業受惠於 2021–2022 年運價高峰,在長視窗的五年平均 RI 增加了 2,732.9 億元,約相當於排除台積電後增量的六成,且所有金額皆為未平減通膨的名目金額。因此,五年長視窗同時反映了名目權益規模擴張與特定產業景氣循環的累積結果,而 2024 至 2025 的單年變化則呈現近期多數非龍頭企業剩餘所得轉弱的現象。

2. 五分位位置具延續性:中段上移比例約一成,頂端同樣面臨洗牌

我們將 1,459 家存續可追蹤公司,按 2014–2018 與 2021–2025 兩個五年視窗「帶正負號的平均 RI 金額」由低到高分為五組(Q1 最低、Q5 最高,每視窗中點相隔 7 年)。必須先說明:台灣研究使用的是股權 RI、一般業存續樣本與 7 年位移,且按金額而非比率排序(大規模公司原本就較容易進入兩端組別),與原書全球大型企業的 10 年企業 EP 位移不具直接可比性,也不能當成新策略的先驗勝率。但觀察這批條件樣本的歷史移動:

・起點在中段(Q2–Q4 共 876 家):後期有 9.82%(86/876 家)進入最高組 Q5,79.57%(697/876 家)留在中段(Q2–Q4),另有 10.62%(93/876 家)掉入最低組 Q1。(若更換不同時間視窗,中段進 Q5 比例介於 7.42% 至 10.62%;在 6% 至 12% 四種成本設定下則介於 8.45% 至 11.87%)。

・起點在頂端(Q5 共 292 家):後期有 59.59%(174/292 家)留在 Q5,而有 40.41%(118/292 家)離開 Q5。這裡也要更正我在演講現場引述有誤的數字(「頂端公司往下掉只有 5%」):實際完整報告顯示,台灣排名前 20% 的企業經過七年視窗,也有約四成會離開最高組。

3. 成長必須把「新增資本費用」算進來:10 家企業的 EP 會計代理情境

為了更貼近原書的企業經濟利潤(EP = 稅後營業利益 NOPLAT −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WACC × 投入資本 IC),我們另外針對刻意挑選、涵蓋不同營運與資本結構的 10 家上市櫃企業(2024–2025 共 20 個公司年),讀取官方 XBRL 財報計算「EP 會計代理」,並對每個公司年測試 864 種會計與參數設定(20 個公司年共 17,280 列設定,用以檢驗成本、稅率、現金、負債與投資分類的敏感度)。在 2025 年設定網格內,台積電與聯發科均為正,台泥、台塑、中鋼均為負,另外五家公司的正負號則隨設定改變。

其中鴻海在基線設定(8% WACC)下的拆解很有代表性:2024 到 2025 年,鴻海的基線稅後營業利益代理增加了 468.93 億元,同期資本費用也增加了 339.54 億元,兩相抵扣後,基線 EP 代理增量為 129.39 億元。雖然同期變動不能直接推為因果,但這個恆等式清楚提醒董事會:評估成長計畫時,不能只看營收或營業利益增加,必須同時計算新增資本費用的負擔。

要改變位置,動作必須比同業大:五類大作與雙向門

回到 Bradley 等人(2018)的全球研究,為什麼多數公司的位置多年不變?因為中段公司約有四成在十年內一項「大動作(Big Moves)」都沒做,另外近四成只做了一項。他們的相關性研究顯示,若能相對於同業做到以下五類大動作中的三項,中段公司十年內進入前 20% 的比例會從 8% 提高到 47%:

  1. 連續併購(Programmatic M&A):原書門檻為單筆不超過市值 30%,十年累計超過市值 30%。麥肯錫(2021、2023)後續研究定義為每年完成兩件以上中小型併購、十年累計約達市值的 20%–30%,這類公司相對同業的年化超額報酬約 +2.3 個百分點(且 65% 為正),優於只靠內部成長(-1.6 個百分點);Bain(2023)追蹤約 2,900 家公司也發現,頻繁的小型併購(年化股東報酬 6.7%)表現明顯優於偶爾一次大案(3.7%,結果分布像擲硬幣)。
  2. 資源再配置:十年內跨事業移轉的資本支出超過總額一半。
  3. 資本支出:資本支出占營收比,達產業中位數的 1.7 倍。
  4. 生產力:改善幅度比產業中位數高 25%。這也是我在企業教 AI 時常提醒的:如果只是讓每個員工用 AI 把簡報做快一點、報告寫完整一點,那只是拉平跟同業的起跑線。真正的生產力躍升來自「工作流程重設計」。例如我們在課堂上用企業地端模型示範公文與預算審核流程,把登入、登帳到派送報告整段串起來自動處理;不過這種流程重組對組織衝擊很大,課後常有中階主管反映覺得焦慮、認為人的價值被忽略,因此導入時必須同步重新定義人員的審核與把關角色。
  5. 差異化:毛利率進入產業前 30%。

至於合理的嘗試與「魯莽下注(一次押上、沒有回頭路)」界線在哪裡?關鍵不在金額大小,而在於能不能把一道不可逆的「單向門」,拆成好幾道可以回頭的「雙向門」(Bezos, 2015;McGrath & MacMillan, 1995)——先看同類計畫的基準率、設好單筆承受上限、優先驗證最沒把握的條件,並把擴大與喊停的標準事先寫好。

丹納赫(Danaher):中央只統一少數幾件事,其餘交給最懂的人

演講的最後一部,我以美國丹納赫(Danaher)作為對照(主要引自楊益、陳朝巍《丹納赫模式》與《Strategy Beyond the Hockey Stick》第 7 章)。

丹納赫在四十多年間完成近 400 次併購,市值在 2021 年底高峰時曾超過 2,300 億美元,今年(2026 年)10 月下旬市值約 1,600 億美元。它的產業雖然與零售食品不同,但處理集團四大問題的方式很值得參考:

1. 把資金調度當成一檔基金在經營,設下清楚的報酬門檻

《丹納赫模式》作者若把丹納赫視為一檔併購基金計算(屬作者整理的公開資料、未經獨立查核,且與上市公司股東報酬口徑不同),其淨報酬率達 21%,高於 KKR(19%)與黑石(16%)。丹納赫強調「併購的是好市場,而不是好公司」,市場、標的與估值三個條件同時成立才出手。以 2013 年為例,他們長期經營的名單有 225 家,75 家進入交易流程,最後完成併購 14 家(細研究、慢孵育、快執行)。而且獨立營運的事業,投入資本報酬率(ROIC)在三年內要達到 10% 的最低要求,代表性案例長期都在 20% 以上。

2. 帶動成長不只靠降成本,靠切入好市場、補強併購與改善工具

例如丹納赫買下福祿克(Fluke)後,透過 32 起補強併購(+5.2 億美元)與有機成長(+3.5 億美元),讓營收從 3.4 億美元成長到約 12 億美元,營業利益率從 10% 提高到 25% 以上。隨著事業組合逐步轉向高毛利的生命科學與診斷市場、研發投入占營收比從 3–4% 提高到 6% 以上,加上 2021 年疫情檢測需求高峰,丹納赫的毛利率從 1991 年的 24% 升至 2021 年的 61.3%,息稅前利益率從 4.9% 升至 27.7%(疫後近期營業利益率則約在 20% 上下)。

3. 中央只統一少數幾件事,其餘交給營運公司,但文化紀律不打折

丹納赫全球總部的改善辦公室(DBS Office)只有 15 到 20 人,各營運公司的改善專家直接向該公司總裁報告。中央只統一四件事:80 多個工具中的 8 個基礎工具、8 項核心指標與報酬門檻、財務與法務等基本管控,以及關鍵職位由集團派任;至於各自訂策略、自負盈虧,則留給營運公司(例如以頗爾集團 Pall 整合案為例,全球高階主管約一半是原班人馬或內部晉升,總裁、CFO、DBS 負責人、人資等關鍵職位由集團委派)。

但分權背後有極強的人才與現場紀律:所有營運公司總裁每六週都要親自參加一次為期三天的現場改善活動,而且「沒有培養出接班人就不能升遷」。全集團高階主管有 75% 到 85% 由內部晉升(內部填補率),主動離職率長年低於 5%。新併入的團隊只有兩條路:全面接受這套做法,或者趁早離開。在台灣,佳世達的「大艦隊」模式雖然在股權與治理結構上與丹納赫全資收購不同,但平時在內部儲備並訓練一批高階主管去接手或支援併購事業,也是類似的人才準備邏輯。

4. 也有失敗案例,也會主動分拆經營良好的事業

丹納赫並非每次併購都成功。他們的牙科平台在十餘年間完成 25 次併購、累計投入近 50 億美元,卻因旗下營運公司太多、缺乏協作,加上外部經銷通路強勢與同業競爭激烈,14 年後營業利益率只到約 15%,成為高階主管流失率最高的平台;丹納赫在 2016 年重新整頓,把 10 家營運公司併為 3 家,並於 2019 年將其分拆為 Envista。
另一方面,他們也會主動把經營良好的事業分拆出去:2016 年分拆出景氣循環性較強的 Fortive,2023 年再分拆出 Veralto。書中的經驗是,一項事業留在體系裡超過 15 年,就很難再擠出改善空間,事業組合每年調整 5% 到 10%,大約十年就整個換過一輪——因為「變得更大不是目的,變得更好才是」。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綜效真的存在嗎?

當集團規模做起來之後,董事會與總部要回答的問題,已經從「能不能做大」變成「母公司能不能讓每個事業變得更好」。不必四個問題同時展開,先挑一個正在進行的案子,選一個判斷問題、一個事業單位,事先說清楚要驗證什麼、由誰當責(Ownership)、看到什麼結果代表方向正確,以 MVP(最小可行的試行)走完第一輪,在過程中累積集團真正的判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