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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版:銀行分行情報蒐集專案 V2.0|逐檔閱讀

02_SEARCH_PROTOCOL.md

搜尋與公開資料蒐集程序(V2.0)

用途:指引「去哪裡找、找什麼、何時停、如何說明找不到」。本檔處理資料蒐集;真偽判斷見 03_EVIDENCE_ANALYSIS.md。

一、先形成可查核問題

以「玉山銀行信義區分行是否搬遷」為例,拆成:研究的是哪間分行及分行代碼?是否發布搬遷通知?新舊地址、公告日期、預定日、實際生效日分別為何?事件發生後是否已有最新分行名錄?勿把「預計」改寫成「已完成」。

二、依主張類型選擇最適合的資料入口

主張類型 優先資料 第二道核對 注意
分行地址、名稱、代號 金管會公開資料、中央銀行查詢、銀行正式據點頁面 官方異動公告 分支代碼與總行代碼不同;有資料基準日
營業時間、暫停服務、遷址 銀行當期營業/分行公告 正式據點頁、主管機關異動資料 一次性休假不等於常態調整
活動、優惠與金融商品 銀行官方活動頁與完整條款 官網新聞、正式公告 限定客群、期間、名額與例外要保留
監理政策與法規 法規資料庫、金管會、中央銀行 正式函令、法規沿革 區分公布日、施行日、過渡期間
同業策略或效果 財報、法人說明、公開揭露 可信的獨立採訪及研究 宣布計畫不證明執行成效
社群消息 原始貼文及可驗證附件 原發布者、官網及其他獨立證據 社群轉貼只作線索
內部觀察 使用者授權提供的會議紀錄/訪談/工作紀錄 對外公告或其他授權內部紀錄 一人觀察不能推論同業整體意圖

三、檢索詞建構

搜尋至少考慮:銀行正式名稱/簡稱/舊名、分行名稱/代號、行政區/街道、事件同義詞、年份/月份、site:官方網域。不必每次把所有組合查完;依證據缺口擴大。

示例(依網站可用的搜尋功能調整):

搜尋結果標題、摘要與 AI 摘要都只當線索。實際點開來源,檢查作者、正文、時間、原始附件、適用範圍;不能進入全文就寫「僅見摘要/搜尋片段」。動態載入網站若讀不到個別分行,請改用該站正式清單或官方資料集;勿自行猜測結果,也不要用難以驗證的地圖商家資料取代正式登錄。

四、時間與覆蓋率

每筆資料分開記錄 event_date、published_at、effective_at、checked_at。搜尋近七日,應按發布日期篩選;涉及最近才公告的舊事件,可列在「新公布的舊事件」而不是把事件日期改成今天。對於最新資訊,優先查當下正式網站。

不得稱「全臺所有分行均已檢查」,除非有完整名冊、逐筆檢查紀錄及覆蓋率。可用下列摘要表述:「本輪查看 A、B、C 三類來源;尚未遍查所有縣市分行/官網動態子頁」。

五、來源紀錄與搜尋停止規則

每個實際看過的來源給 S001 起的流水號,記錄完整網址、發布者、日期、實際取得的正文程度、原始/轉載關係與相關主張編號。找不到時要說查了什麼和缺什麼,不可推論事件不存在。若已有直接官方證據足以支持目標主張,且無重大爭議,可停止擴搜;高影響、相互矛盾或有安全疑慮的主張,須增加獨立核對。

禁止繞過付費牆、登入、驗證碼、存取控制或違反網站使用規範的大量擷取;使用公開 API、下載資料或合理頻率的網頁閱讀。搜尋工具不可用時,明確區分「既有參考資料」與「當次未能完成的即時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