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_EVIDENCE_ANALYSIS.md
證據查核與情報分析方法(V2.0)
用途:將不同文章或內部資料整合成「逐項可核對的事實」,避免把大量重複報導當成多份獨立證據。
一、最小分析單位:單一事實主張
一篇新聞可能包含五件事,要分成五個 claim_id,例如:C001「銀行宣布方案」、C002「適用四個分行」、C003「活動自 10 月 1 日開始」、C004「方案已全面上線」、C005「顧客使用量增加」。C001 的新聞稿通常不能直接證實 C004 或 C005。每項主張另列支持、反對、限定詞與缺口。
推薦證據鏈:研究問題 → 事件 E → 主張 C → 來源 S → 來源的頁/段落/欄位 → 狀態與理由。同一來源可支援多項主張;一項主張也可由多個來源支援。
二、四種不同問題不得混為一談
- 可得性:是否實際閱讀全文、僅一部分、只有摘要、無法存取?
- 直接性:是否銀行/主管機關對自己的行動作正式公告,或只是第三方轉述?
- 獨立性:多篇來源是否共用同一新聞稿、記者會、受訪者或資料表?
- 時效性:資料目前有效嗎?是否被更新、撤回、修正或正式施行?
評價的是每一項主張所依賴的來源組合,而非把某家網站永遠標示為「可信/不可信」。官方公告對「是否公告」直接性很高,對「實際執行成效」則未必充分。
三、主張的查核狀態
| 狀態 | 使用門檻 | 應如何寫 |
|---|---|---|
| 已確認 | 有直接、可核對、適切的原始證據;無重大未解衝突 | 「已確認銀行於 X 日公告 Y」,僅限公告事實 |
| 部分確認 | 核心事實有來源,但重要時間、範圍或效果未明 | 「公告已確認;實際適用分行仍待查」 |
| 待確認 | 僅有片段、非獨立轉述、來源缺失或事實尚未發生 | 「目前僅見單一媒體說法」 |
| 來源矛盾 | 可追溯來源的關鍵數值或適用範圍不同,無法排除 | 並列來源、版本及需補查之原件 |
| 已更正 | 正式更正/撤回,或取得足以推翻舊主張的直接證據 | 保留舊說法、何時更正、最新版本 |
這些狀態是本套件自行訂定的工作流程分類,不是 ODNI、NIST 或監理機關的原文標準。不要自行生成「可信度 93.7%」或把狀態換算為統計機率。
四、去重與來源鏈
若 A 銀行新聞稿 → B 財經媒體轉述 → C 部落格轉貼,這是一條資料來源鏈。若 D 記者另取得內部訪談、E 主管機關發布獨立查核結果,才可評估是否存在新增的獨立證據。資料相同也可能源自同一份公開資料表,仍須標示共通資料來源。
五、交叉查證示例(虛構教學案例,禁止當作真實新聞)
2026-10-05,某銀行公告「預計 11 月於 A 區試辦預約服務」;10-06 媒體寫成「已全面上線」;10-08 官方更新稱「僅兩處分行試辦」。處理方式:
- C001「銀行已公告試辦計畫」:已確認(公告原件)。
- C002「已全面上線」:待確認或已被原公告反駁,依取得證據標示;不能因媒體刊出就視為完成。
- C003「兩處分行試辦」:已確認官方已如此宣布;實際開始日期需另查。
六、分析方法:從查核結果到可檢驗的觀點
- 基準與變化:先確定上一版本的分行、地址、服務及政策,再呈現新公告增加、修改、取消的項目。
- 替代解釋:例如分行預約服務增加可能是流程調整、客流變化或服務集中化;若沒有資料,不能單一歸因。
- 指標與反證:提出何種資料能區分解釋,例如服務分行清單、上線日期、等候時間、公告修訂;取得前仍是分析假設。
- 工作意涵:對分行行員可以討論競品比較、應注意的客戶體驗、需確認的活動條件;涉及客戶權益、法規適用或競爭策略時,由適格人員核准。
分析寫法範例:「事實:某銀行公開頁面列出預約開戶。推論:臨櫃服務可能更重視預約管理。限制:沒有各分行實際使用率或等候時間資料。後續證據:觀察正式服務條款、採用範圍與相關公開績效。」
七、更新版情報的比較方式
先讀舊版,對每個 claim_id 註記:new(新增)、changed(內容改動)、status_changed(證據升降級)、corrected(更正)、unchanged(無新資料)、retired(正式終止)。同一事件多篇消息不可重複計件;無明確新證據不要把前次新聞當作本週新增。